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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琪,【小氣】。沒錯,就是這樣!

但生性愛美,喜新厭舊。怎辦?

做人就得認清自己,所以這麼辦!

拒買名牌,因為買不起;

愛用地攤,因為種類多。

先說說愛去的地攤。

目前是嘉義的文化路夜市,買衣服;

嘉樂福夜市,買耳環配件。

這是耳環新鮮貨。



地攤的流行性很強,價格也很低廉,一對

造型特別的耳環,大約一百到二百五之間,

平均在我身上露臉的機會,大約半年到一年

,次數大概不超過二、三十次。然後就~~

膩‧了!

平均下來,每次配戴的成本約五到十二元,

划算!

至於包包,更是一百到數百元不等,便可購

入;鞋子只要幾百元便有一雙,穿個一季便

可更換,一點不心疼。

這些購買的原則與地點,都因為我的性格使

然,才能大大滿足我愛變化的好奇心。



說到衣服。更是重點。

穿個幾次就束之高閣的,佔衣櫃的七成。

所以,花大錢買衣服,是自打嘴巴。不如,

選擇品質好價格又低廉的衣服,才是王道。

幾百元的衣服,就得有心理準備,不可能有

幾千元衣服的質感,能達到七八成,就該下

手。

我覺得,衣服質感固然得要求,能搭配出好

看又適合自己的型,才是最重要的。當路上

的行人穿著,令你眼前為之一亮時,你會注

意到她身上穿的衣服牌子是什麼嗎?大多數

不會。很多人買了貴貴的衣服,卻搭配的一

蹋糊塗,反而達不到效果。

所以,網購與地攤,便成了喜新厭舊型女的

最佳救星。為免發生撞衫的尷尬,最好太多

人下標的衣服別碰,否則就得有自信搭出比

網購賣場更出色的樣式。

戲法人人會變,各有巧妙不同。讓我們快快

變身為冬季美人吧!好期待冬天的寒冷呀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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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話:

  其實,這一切說法,有一部份是為自己近

來子彈不足找藉口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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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ladyss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