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琪,【小氣】。沒錯,就是這樣!
但生性愛美,喜新厭舊。怎辦?
做人就得認清自己,所以這麼辦!
拒買名牌,因為買不起;
愛用地攤,因為種類多。
先說說愛去的地攤。
目前是嘉義的文化路夜市,買衣服;
嘉樂福夜市,買耳環配件。
這是耳環新鮮貨。
地攤的流行性很強,價格也很低廉,一對
造型特別的耳環,大約一百到二百五之間,
平均在我身上露臉的機會,大約半年到一年
,次數大概不超過二、三十次。然後就~~
膩‧了!
平均下來,每次配戴的成本約五到十二元,
划算!
至於包包,更是一百到數百元不等,便可購
入;鞋子只要幾百元便有一雙,穿個一季便
可更換,一點不心疼。
這些購買的原則與地點,都因為我的性格使
然,才能大大滿足我愛變化的好奇心。
說到衣服。更是重點。
穿個幾次就束之高閣的,佔衣櫃的七成。
所以,花大錢買衣服,是自打嘴巴。不如,
選擇品質好價格又低廉的衣服,才是王道。
幾百元的衣服,就得有心理準備,不可能有
幾千元衣服的質感,能達到七八成,就該下
手。
我覺得,衣服質感固然得要求,能搭配出好
看又適合自己的型,才是最重要的。當路上
的行人穿著,令你眼前為之一亮時,你會注
意到她身上穿的衣服牌子是什麼嗎?大多數
不會。很多人買了貴貴的衣服,卻搭配的一
蹋糊塗,反而達不到效果。
所以,網購與地攤,便成了喜新厭舊型女的
最佳救星。為免發生撞衫的尷尬,最好太多
人下標的衣服別碰,否則就得有自信搭出比
網購賣場更出色的樣式。
戲法人人會變,各有巧妙不同。讓我們快快
變身為冬季美人吧!好期待冬天的寒冷呀!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後話:
其實,這一切說法,有一部份是為自己近
來子彈不足找藉口啦!
- Oct 07 Sat 2006 19:04
夜市。網購。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
發表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