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聖賢,孰能無過?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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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上兩個孩子,因為某位低年級孩子到處散播自己的私事,心生
氣憤。先口頭警告對方不要再犯;那知對方不停地講,還講了很
多其他人的私事,惹起很多民怨。班上兩個孩子─老大與草包,
便替大家出頭,再找對方談清楚。對方爽約,孩子便到他出現的
地方去找他,問他想怎麼解決口舌之快?對方卻一言不發轉身便
走。老大與草包便在一時氣憤下,動手打了對方幾拳。
對方在一個小時過後,找來十個人當打手,預備打回老大與草包
;幸虧在一旁的友人見狀,call來相識的朋友,把事情談和了,他
們賠償對方四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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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事情的經過。
在輔導兩位孩子時,我先引導他們把事發經過如實陳述,再開導
他們:任何一個人,都沒有權利對其它人使用暴力,包括老師我
也一樣,我平時對你們的行為表現很生氣時,我也不曾動手。解
決問題還有很多的方式,不只有暴力!
他們低頭回說:知道了!過後與對方家長見面,表現悔過的誠意。
並在給我的生日卡片上,兩人分別寫著:
老大:「老師,這幾天給你惹了很多麻煩。祝你身體建康!」
草包:「拍謝‧‧‧三年給你添了很多麻煩。」
我覺得很欣慰,因為,我的身教,使自己在教育他們時,能理直
氣和;而他們平時嘻嘻哈哈,沒一秒正經,腦袋裡卻也默默接受
了我的教誨,對自己的行為產生悔意,並感到抱歉。
這才是真正的「教育」,對吧?教導且輔育。
暴力只會引來暴力,跟孩子講道理,他才能真的反省,這是這次
事件中最珍貴的收獲。
- May 09 Wed 2007 18:27
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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