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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呀!我真是夠了!
去年十月初便定好〈歌劇魅影〉的票,在三月接近演出尾
聲的場次。之後不久,薇說三月五日要留給她,當然沒問
題!結婚大事耶!一定到!
但票一直沒去拿。害怕拿了之後,會搞丟。
直到現在,查了訂票記錄,才赫然發現─
居然與薇結婚同‧一‧天!!!!!
我的媽呀!
見鬼了!
當初訂票是隨機選擇演出日期的。怎知正巧與薇選到同一
日,可見真是良辰吉日也!
趕緊聯絡薇。
她把我安排到前一日,男方的場次去。我直說對不起!
但也很悔恨居然沒早點發現,不然可以上網跟人換票或把
票賣掉什麼的。
然後,也見不到室友們與同學們了!
天呀!我是在搞什麼飛機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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