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上周五,我去到房貸銀行的分行,想辦理金融卡。

他們說要幫我從分行轉送資料到原開戶行,來回約二星期。

我一聽有點傻眼。

原開戶行位在市中心,周圍完全沒有可停車的地方。所以,

我只能騎摩托車去。但我騎車很慢,來回加辦理的時間,

沒有二小時沒辦法完成。可我只有一小時的空檔。

好吧!看來今天是領不到錢了。先跟朋友借錢再說!

上周五,我接到分行的電話,通知我去領卡片。

我心想,哇,很快耶!心中不禁讚美起他們的效率!

今天,我去到分行,預備領卡片。小姐找了半天,卻說沒

在他們這,在原開戶行。

ㄟ~~~~我眼珠快掉下來!

不是通知我來分行領嗎?

小姐請我明天再跑一趟。但我真的急著用錢呀?!

我向她解釋能不能讓我辦通儲,然後我在分行領錢就好?

但與兩位小姐周旋後,結論都是不行。

必需本人到原開戶行,親自辦通儲才行。

那當初幫我開戶時,為什麼不一起辦就好?

但我今天的確沒時間再過去了。遇上小心翼翼保護自己的

銀行規定,我又能怎麼樣?

今天再度鎩羽而歸。

是怎樣?領出我的錢,必需要跟銀行這個大怪獸過三關是

吧?最後我只能乖乖接受明天再跑一趟分行領卡片。

但通儲存提的服務,我一樣無權擁有。

銀行便民?但讓我得用上班時間請假外出。勞心勞力。

我只能說服自己,這樣子我的錢比較不會被奇怪的人領走,

包括我本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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