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君與志濠在新竹喝過喜酒後,晚上八點到我家。

先吃過我準備的火鍋後,打了一會兒電動、看了火影忍者,

我便提議打麻將。過年時便興起想打,無奈都無法如願。

正好打牌常客來到我家,當然得抓住這機會。

擺出桌子與工具,便玩了起來。

打一底五十元,一台二十元的,我以為輸贏應該不大,便

沒頭沒腦地答應了。

起先,我運氣不差,還自摸了一次,小贏了一些;而溫君

則連輸好幾把,運氣背到家。

豈料,當大夥奚落完她後,說也奇怪,她便接著連莊了六

次,手氣好到她自己都覺得毛毛的。

這幾小時的激戰下來,我每把都只求不放槍,牌又淨是些

一、五、八萬;二、五、九索的。根本沒有胡牌的可能。

可是越是緊張謹慎,越是接二連三地放槍,天,我運氣也

太「好」了吧?


小時候,叔叔會在過年時陪我們撿紅點,我老是先贏後輸

;到外婆家去,壓骰子大小,也是如出一轍。彩卷從沒我

份;統一發票只中過二、三次,還因為忘了領獎,等於一

場空。


我可以算是「沒偏財」的倒楣鬼第一名吧!


這回,我輸了一千四百多元。>___<

不過,我耍賴只丟了皮夾中僅剩的幾百元給贏家。

這也算是我的另一項特點吧!

耍賴大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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