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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要我完全不花錢打扮自己,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。

所以,雖然現在是非常時期,錢得一一支付新家的各項支出,

但我還是得買呀!不然會不快樂!

網購了五件衣服,去風城買了兩雙鞋。嗯,舒服!

這購買的欲望,總是停不下來。所以,我很清楚,購買的量

這麼大,價位就不可能太高。喜新厭舊的速度太快了!

所以,老公,放心唷!買了這麼多,還不到三千五呢!

(ㄚ,我又在替自己的犯罪行為找藉口了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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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ladyss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